造谣案例

案例一:邵东市公安局成功查处“又一18岁男孩跳河”

网络谣言案件

5月11日,邵东市民高某某出于好奇,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,在邵东禾尚桥拍摄一段视频并通过短视频平台编造发布“又一18岁男孩跳河”的虚假言论。截至5月13日,该视频已有19.4万浏览量,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。
目前,经市网信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动,邵东市公安局已依法对高某某予以行政罚款处罚。

案例二:新晃县网信办成功查处“利用热点新闻捏造事实”

网络谣言案件

近日,新晃县网信办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网民杨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利用热点新闻捏造事实,编造传播网络谣言。
新晃县网信办联合县公安局依法传唤杨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,杨某如实供述了其为博眼球、蹭热度,借几年前的一起重大刑事案件制作并发布虚假信息、欺骗网友的违法事实。
杨某的网络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,严重扰乱公共秩序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新晃县网信办、县公安局责令杨某立即删除视频,依法依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,并给予行政警告处罚。

案例三:临武县公安局成功查处“直升机从临武体育馆起飞到广西”网络谣言案件

网络谣言案件

近日,临武县网信办、县网安大队在日常巡查中,发现有网友在短视频平台发布“下午五点,一架直升机从临武体育馆起飞到广西”的视频,并配有飞机起飞和临武县体育馆背景的照片。县网安大队立即对信息来源进行核实,查明该信息的发布者为麦市镇村民蒋某某。麦市派出所依法将蒋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询问调查。
经查,蒋某某因网络安全意识淡薄,在当日刷到与飞机、直升机有关视频后,出于博眼球的目的,将一段飞机起飞的视频p图到临武县体育馆西门处,并配上“你们说牛不牛?现在的飞机从临武体育馆都可以起飞了”、“下午五点,一架直升机从临武体育馆起飞到广西”的文字,引不明真相的网友围观、评论、转发,该造谣视频平台播放量达6.2万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,临武县公安局依法对蒋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。

网警提醒

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,请广大网民依法依规文明上网,自觉抵制网络谣言,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,对网上编造、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,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!